什么是商标 ?
答: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
答: (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的。
(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 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彪识的。
(4)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七注册商标井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劝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说明,侵犯、乱用、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依法处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
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
答:首先,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不论是美国的可口可乐,还是中国的海尔都是因为注册了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可口可乐、海尔即使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己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价值。
什么是申请在先原则 ?
答: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
为什么企业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就需要立即注册商标 ?
答:大多数企业在创业之初,由于商标竟识淡薄,或者考虑到经费的问题,往往忽略了注册商标,等到企业发展壮大之后,才考虑去注册商标。但是由于产品在市场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名气,往往已经被人抢先注册了。对于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商标,企业现在却不得不花费高额的代价换取,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建议企业先注册商标,在做广告宣传或者投入生产。
什么是商标查询 ?
答: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哇,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什么是注册商标标记 ? “ TM ”代表什么意思 ?
答: “ R ”是国际上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是英语单词“ register ” 首写字母的缩写,表示所标注的是商标。 “ TM ” 是正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商标。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
答: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 一 ) 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
( 二 ) 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 三 ) 申请人申清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
( 四 ) 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其他损害而难以解决的。
商标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
答: (1) 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备案才受法律保护,如私自转让商标给他人使用未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将不受法律保护。
(2) 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3) 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4) 转让人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5) 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通过商标转让这一途径,能使商标受让人以最短的时间获得心目中理想的商标,快速的树立自己的品牌。
为什么要进行商标注册人名义 ( 地址 ) 的变更 ? 都有哪些规定 ?
答:商标注册人名义是商标法保护的主体,商标注册人地址是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商标管理和联系的必要信息,为能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当商标注册人名义 [ 地址 ] 变更时,应依法及时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以便在《商标注册簿》上进行备案登记。变更后的商标所有权主体资格不变。根据商标法规定:
1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2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每一个申请均应当向商标局交送相应的变更商标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 1 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什么是商标异议 ?
答:是指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某一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 3 个月期限的异议期内,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的行为。
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 异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
答:在异议期内,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或者个人,均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他们既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异议书应写明:
1 、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初步审定编号、类别、指定使用商品、 《商标公告》期号和公告日期;
2 、引证的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商标的名称、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或者审定号;
3 、详细陈述提出异议的理由。异议必须用书面形式提出,向商标局寄送正副本各 1 份。
怎样理解《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答:该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字号权等所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目前商标局对于申请商标中含有自然人肖像的,均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证文书;对于注册他人肖像的,应提交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如果使用简单的线条图形、方块图和在各行业中使用的一些通用语言作为商标注册的,往往会被驳回。
什么是商标的不正当使用 ?
答: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其他组合构成的,实践中有单独注册中文、英文、图形或其他组合。因此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严格遵循商标法的规定,不能任意使用。常见商标的不规范使用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任意改变文字商标的字体,例如:注册核准使用的是宋体,实际使用的是其他字体;
2 、任意添加商标的内容或随意组合,例如:注册核准的只是单个的中文在使用过程中有的与英文或图形组合在一起然后标明注册标记;
3 、把组合商标分开使用,例如:核准注册的是图形 + 文字在使用过程中单独使用图形或单独使用文字然后分别、使用注册标记等。
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 ?
答:法律保护的是注册商标,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核准注册以后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专用权,任何组织、个人、团体不得非法使用该商标。 |